各学院团委:
为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81周年,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激发培养全校学生的爱国、爱校情操,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自豪感,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和推进学风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弘扬爱国精神·展我理工风采”演讲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爱国精神·展我理工风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以“弘扬爱国精神·展我理工风采”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增强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过程安排
要求各学院团委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海选,通过学院推荐选派13名优秀代表参加全校的总决赛。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光电学院
| 信管学院
| 电子学院
| 经管学院
| 财会学院
|
1
| 1
| 1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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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体育学院
| 土木学院
| 服装学院
|
|
1
| 1
| 2
| 2
|
|
五、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3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1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4、综合印象:1.5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5、时间限制:0.5分。选手演讲限时5分钟,每超过5秒钟扣0.1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封顶0.5分。
六、比赛流程
1、主持人介绍主题和意义,宣布比赛开始
2、参赛者依次演讲(由校学生会学习部组织抽签)
3、评委点评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提前到场,到指定区域就坐。
2、本次比赛采取站立式脱稿演讲,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题目自拟。
3、上交名单和演讲题目时,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3日之前上交到校学生会学习部 ,联系人:何璟,电话:18750683015。
八、决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11月29日晚上7:30
比赛地点:宝盖校区宝教一(行政楼)报告厅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