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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温长征精神•汇聚青春能量”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切实将革命传统教育落到实处,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民族精神,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广大学生感受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各学院以“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为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回顾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宣传伟大的长征精神和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军精神,自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活动主题

重温长征精神 汇聚青春能量

四、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5日—30日

五、申报内容

1、了解一个党史或党员的故事或党的新成就;

2、观看一部红色影视剧或参观一个党史纪念地;

3、举办一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或设计一场主题团日活动;

4、学唱或聆听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5、参加一次美化校园的公益劳动。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动员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团支部经充分设计论证后,填写《闽南理工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向各学院团委申报立项项目。

2.各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2-5个项目,上报校团委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7:00。邮箱:jiangyimin66@126.com。单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不得超过5M,避免在文本中粘贴大量图片。纸质版材料也需报校团委一份。

3.校团委将于11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团学干部代表等从活动的可行性、创新性、实效性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从中评选出若干个团支部立项项目,所有立项项目将发文公布。

(二)项目管理

1.各班团支部活动项目立项后,各学院团委要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对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未能如期开展、半途中止或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的团支部,取消经费资助和表彰资格,且下一次立项时不予考虑。

2、入选校级项目的,校团委给予每个项目200元资助;未入选校级的项目,经费由二级学院团委和班级团支部自行筹措。

3.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支部成员需佩戴校徽,携带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

3.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材料包括(指导思想、活动目的、立项目标、活动内容、形式、时间步骤、特色、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及相关图片视频等),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邮箱:jiangyimin66@126.com。校团委将对本次团支部立项活动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并进行材料汇编,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和特别成功的经验在全校经验交流会上进行推广。

4.校团委将于12月初,对本学年立项的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评比,并从中评选出“十佳”团支部立项活动,给予发文表彰。并根据立项活动开展情况评出二级学院团委优秀组织奖。

5.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参评各级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团系统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

各学院团委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活动,并于11月10日前将《闽南理工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电子版材料报送校团委,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总结、照片、新闻等材料上报校团委,以便做好宣传工作。

共青团闽南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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