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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河小禹”专项行动河流认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河长办、团委、学联,平潭综合实验区河长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部署要求,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全省大学生积极参与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河长办、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河小禹”专项行动河流认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幸福河 有我“河小禹”

二、参与对象

全省各级河长办、团委、学联,全省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河小禹”专项社会实践队。

三、河流认领

1.认领一条河流。省内各高校团委针对省内河流进行认领,每个高校认领一条河流。动员高校大学生参与巡河、护河及河湖长制宣传,通过在校内组建志愿者队伍,根据队伍特长和认领河流的实际需求,定期对认领河流开展爱河护水的活动,加强河流保护;通过记录母亲河实地实景的自然美、展示各地保护母亲河的成效;通过向团组织反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丢、乱排等污染母亲河的陋习,反馈给各地市河长办核实办理;建立长效机制,可持续地吸收新的志愿者加入护河行动。

2.创作一批“河小禹”文创作品。设计制作有关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河小禹”相关的文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歌曲、绘画、书法、动漫等形式),定期在主流媒体有影响力的栏目开展社会化宣传,适时推出专题报道,依托团属新媒体平台,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参与“美丽乡村”直播挑战赛评选。通过文创作品记录学生参与歌颂母亲河、保护母亲河、改善水环境的故事,提高青年和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3.推送一系列宣传报道。在团省委、省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河小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师生进一步了解我省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工作。

4.撰写一篇调研总结报告。重点围绕河湖长制建设、河流污染成因、河湖管护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河流保护建言献策。

5.发放一份聘书。遴选各校在“河小禹”专项行动中表现出色的师生聘为“校园河长”,由团省委和省河长办予以正式聘任。

四、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河小禹”专项行动是省河长办、团省委、省学联全面参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河湖长制建设、助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有效实践。各级河长办和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推动落实。各高校团委要把护河实践队列为校级重点社会实践队,抓好组建和指导工作。有生态环境或水利水文等相关专业的学校,应派出至少1支由专业教师或学生为主体的专业类实践队。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高校团委要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河湖长制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管理,确保安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实践队要严格遵守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各地各高校团委要强化安全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各实践队活动情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人∶史祺桢、叶阁泽(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电话∶0591-87531410

电子信箱∶2354000013@qq.com

 

附件:“河小禹”社会实践队高校河流认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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