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祥龙回首留胜景,金蛇起舞贺新程。值此蛇年寒假来临之际,我们满怀喜悦与期待,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祝福。首先,祝贺同学们顺利完成本学期学业,也衷心感谢家长们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在这个宝贵的假期里,希望每一位同学既能充分休息调整,又能充实锻炼自己,为未来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准备。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够给予孩子们关心与支持,共同度过一个愉快、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
一、放假及返校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于1月10日结束,寒假从1月11日起开始,同学们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有序离校;下学期于2月15日、16日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
二、离校与返校须知
1. 离校前,请同学们要认真打扫宿舍卫生,将个人物品整理清楚,尤其是电脑、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以免丢失。仔细检查宿舍的衣柜和抽屉,将剩余的食品全部清理干净,防止变质产生异味或引来害虫。关闭门窗并切断所有电源,包括充电器、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头,做到人走电断,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2. 离校途中,请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安全意识。不与陌生人随意攀谈,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饮料等,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陷入危险境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避免遗忘或被盗。到家后,第一时间向辅导员老师报平安,让学校和老师放心。
3. 返校前,若有同学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辅导员老师请假。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步行、骑自行车还是乘坐机动车,都要注意观察路况。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酒后驾驶,不乘坐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2. 注意居家安全: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勤通风,预防冬季各类呼吸道疾病。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使用取暖设备时要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使用燃气后要检查阀门是否关闭,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谨慎对待烟花爆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避免在人员密集或有易燃物的地方燃放,防止发生意外伤人或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3. 注意食品安全: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标签等信息。多吃蔬菜水果,保持营养均衡,确保饮食健康。
4. 注意网络安全:文明上网,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不随意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如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或警方联系。
5. 注意外出旅游安全:若选择外出旅游,要挑选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关注景点的人流情况,避免前往人员过于密集的地方;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在旅游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和贵重物品,建议将重要物品分散存放,避免全部丢失。同时,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前往危险区域或参与高风险的旅游项目,如遇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寻求帮助。
四、学习与生活建议
1. 学习提升: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利用寒假时间对本学期所学的知识进行系统复习,查缺补漏,巩固基础。同时,可以预习新学期的课程内容,提前了解知识点,为新学期的学习做好准备,提高学习效率。
2. 健康生活: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早睡早起,避免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让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如打扫房间、洗碗、洗衣服等,增强自理能力和家庭责任感,同时也能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增进与家人之间的感情。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3. 社会实践:鼓励同学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如“返家乡”社会实践、各地市“扬帆计划”、社区义工、环保活动、公益宣传等,通过这些活动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参加毕业实习的同学,要按照学校实习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有申请、有协议、有保险,确保实习过程的安全和顺利。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累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给家长们的温馨建议
作为孩子的坚强后盾,家长的支持与陪伴至关重要。建议您能与孩子共同制定假期计划,多关注他们的学习与心理状态,加强沟通交流,给予鼓励支持,为孩子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在假期中感受到家的温暖与关爱。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春节愉快!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详实、平安、充实的寒假,期待新学期与大家在闽理校园中相聚,共同开启新的美好篇章!
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10日
图文来源 |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