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学生暑假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把201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实、做深、做出成效,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1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基层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富同学们的暑假生活,增强同学们动手实践能力,增加社会阅历,提高理论运用能力,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使广大同学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13年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每个青少年播种梦想、点燃梦想,让更多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积极服务新农村,投身海西经济建设,以实践的方式促进大学生对社会发展现实的深入接触和思考,让每个青少年都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能量。

二、活动主题

以“学习践行十八大、青春共筑中国梦”为主题。

三、组织形式

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所有在校学生均应参与实践。

方式一:个人自行参与实践。在确保安全基础上进行,须随时保持与家长和辅导员老师的联系。

方式二:参加由各系组织的实践活动(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

四、领导机构

设2013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许树成

副组长:庄林议 江艺敏 唐小虎 蔡金钗

成 员:纪飞凤 林昌榕 隋善杰 陈俊福 周冬宝 罗 茜 黄荣坚 姚 洁 叶钦照 陈利平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主题,个人或各系自行组织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内容,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就业见习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二)参考内容

了解各地基层乡(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帮扶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种植养殖、科技帮扶、灾后重建、产业规划、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敬老爱幼、政策宣讲、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十一大类。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系要自行成立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接受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暑假社会实践的有关工作;要积极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动员学生、专任教师参与到实践活动中,鼓励学生自行组队选题,鼓励专任教师指导、协助开展实践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要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及时主动地报道本系社会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探索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教育,安全首位。切实加强暑假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确保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四)各系可上报一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须在6月15日之前提交各系的策划(带队老师、学生参加人数,实践地点,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报院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给予报销经费。下学期9月10日之前上交各系团队的总材料(策划方案、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报道稿、成员的心得体会或者实践报告、相片,总结及汇报PPT(动感影集)材料等相关的内容),其中报道稿须在实践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发给院团委,便于及时上报团市委、团省委。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的,须在同样的时间内上交个人心得(实践报告)和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七、总结与表彰

(一)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在活动后均须填写《社会实践登记表》,由相关单位盖章并统一上交团委。

(二)院团委将于新学期9月中旬,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届时将举行暑期社会实践汇报会,每支队伍须安排一名学生上台汇报。

八、附件

闽南理工学院2013年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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