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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01    浏览次数:

为加强团组织建设,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团委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 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学先进气氛浓,后进帮教工作好,支部内好人好事多;

2. 团的活动开展得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 带领同学学习好。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学风;

4. 组织建设工作做得好。自觉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小组会,发扬团内民主,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发展新团员等各项工作;

5. 团结青年工作做得好。团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支部要为广大青年做好事、实事、帮助团员青年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

1. 担任班级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方可参加优秀团干部评选;

2.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的事业心;

3. 勇于创新,能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4. 学习认真,各科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5. 工作勤奋,办事踏实,讲求实效;

6. 克已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深受同学拥护;

7.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8. 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无任何违纪现象;

9. 思想品德评定为“优”;

三、优秀团员青年条件

1.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按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是非分明;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平均成绩应在良好(含良好)以上(75分);

3. 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纪、团规,维护集体利益,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6. 思想品德评定为“优”。

四、评选办法

1.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要在全校各团支部经验交流大会交流工作经验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意见进行讨论,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送校团委会讨论通过,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2. 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必须在个人总结基础上,经团支部考察,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送校团委讨论决定,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3. 先进团支部评选名额占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评选名额占班级团支部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员评选名额占班级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

4.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事迹材料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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