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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80周年暨“翰墨抒国志,水彩绘校情”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80周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体全面提升大学生文化素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文化底蕴,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光荣传统,用优秀的民族精神熏陶学生,用优秀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热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唤起同学们的爱国意识及提高同学们的爱国热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二、作品类别:

书法作品(软笔、硬笔)、 美术作品(水彩、素描、国画等)。

三、活动要求

1、作品可以是个人或小组完成(小组自行拟定组名)。

2、书画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突出活动主题。

3、作品版面整洁协调、美观大方。

、作品要求及形式

(一)书法作品

1、软笔作品:

作品统一使用四尺宣纸,可选择爱国古诗词作为题材。

2、硬笔作品:

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可选择爱国古诗词或有关“一二·九爱国运动”内容作为题材。

(二)美术作品

1、水彩作品统一用高60cm宽80cm(半张海报纸)的绘画纸竖向创作,作品可选择爱国、爱校或有关“一二·九爱国运动”作为题材;

2、素描、国画等作品尺寸不限(不宜过小),国画可选择人物、山水、花鸟等作为题材。

(三)作品署名

背面右下角用2B铅笔写明作者的姓名、所在院别、学号、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由专业老师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六、作品上交:

1、新旧校区参展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各学院宣传部,再统一报送到校学生会宣传部办公室(宝教一204)(注:各学院宣传部上交时做好详细汇总表);

2、作品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七、咨询方式:

负责人: 林雅男18750689275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7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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