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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铸党魂·忆长征”配乐诗朗诵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铸党魂·忆长征”配乐诗朗诵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铸党魂·忆长征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以“铸党魂·忆长征”为主题开展配乐诗朗诵比赛,增强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过程安排

要求各学院团委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海选,通过学院推荐选派13个优秀个人代表或团队参加全校的总决赛。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光电学院

信管学院

电子学院

经管学院

财会学院

1

1

1

2

2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土木学院

服装学院

1

1

2

2

五、评分标准

1、诗歌内容:3分。要求诗歌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配乐效果:2分。要求配乐能与诗歌相得益彰,渲染感情,增强朗诵整体素质。

3、语言表达:2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朗诵技巧,动作恰当。

4、形象风度:1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5、综合印象:1.5分。由评委根据朗诵选手、团队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朗诵素质的评价。

6、时间限制:0.5分。参赛选手、团队朗诵限时5分钟,每超过5秒钟扣0.1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封顶0.5分。

六、比赛流程

1、主持人介绍活动主题和意义,宣布比赛开始

2、参赛者依次上台朗诵(由校学生会学习部赛前组织抽签)

3、评委点评

4、颁奖仪式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提前到场,到指定区域就坐。

2、参赛可以个人或队伍组合的形式参与。队伍人数不超过4人。

3、本次比赛采取站立式朗诵,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题目自拟。

4、上交名单和诗歌题目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5日之前上交到校学生会学习部,联系人:黄宝汉,电话:15106045497。

八、决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5月6日晚上7:30

比赛地点:宝盖校区宝教一(行政楼)报告厅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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