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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弘扬爱国精神,我为“五四”代言照片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弘扬“五四”爱国、民主、科学的精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我为“五四”代言照片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爱国精神,我为“五四”代言

二、参赛对象:

闽南理工学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8日-5月10日

四、参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1、照片内容:背景不限(可以以主题班会、光盘行动、入团仪式、优秀寝室、图书馆、教室、校园风光以及各类活动现场等为背景),背景体现主题为佳,并将代言人脸部拍摄清晰,在A4纸或者彩色卡纸(可自己绘制边框或背景图案)或小黑白板等工具上编写:“我叫XXX(姓名),我来自XX团支部(文字),我在“XX五四主题班会、XX入团仪式、团书馆等”现场,(结合场景写上对纪念五四爱国运动97周年想说的话,请勿照抄网上标语),我是最美代言人,我为五四代言!”的一句话,将纸牌高举或举在胸前等。

2、照片要求: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参赛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3、参赛作品需为原创,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则均由参赛者承担。

4、照片格式统一为JPG,命名为“序号-学院-团支部(文字)-联系人-联系方式”(按照参赛作品登记表中的序号进行命名)。

五、评选方式

1、各学院向每个学院所在团支部征集1-2张照片,并制作成学院动感影集(5分钟以内)

2、于5月5日-8日在闽南理工团委及闽南理工校团委实践部微博进行每天的学院五四风采动感影集的展播。

3、经筛选,选出30张照片在闽南理工青年微信公众号中进行人气投票(5月5日12:00-5月8日12:00)。

4、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六、作品提交方式:

1、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登记表和照片、动感影集于5月4日前统一上交到给相关负责人。

宝盖校区:陈文妍:18759585360 蚶江校区:陈增豪:15005913517

2、参赛作品登记表内容包括:院别、团支部、联系人、联系方式。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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