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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泉州市文明交通宣传作品

发布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促进优秀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交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强化交通安全“大宣传”概念,全面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我校举办2016年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伴我出行。

二、参加对象

全体师生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6年5月3日—5月30日

三、作品内容要求

本次征集评选作品包括海报(招贴画)、电视专题片、警官主持人报道作品、公益广告(音、视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卡通动漫、文学文艺作品、新媒体作品(微信、微博)等八类。

(一)海报(招贴画):内容包括交警正面形象、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文明交通礼仪倡导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单幅或成套(不超过6张)均可。

(二)电视专题片:内容包括事故案例调查剖析、法律法规解读、人物故事等,形式为社教、科普类专题片,工作汇报总结和多条新闻组合的电视栏目不在此次报送范围。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制播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

(三)警官主持人报道作品:交警警官主持人主持,或作为外景记者采访制作的电视节目,时长不超过20分钟。制播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并附2条警官主持人录制的安全提示短视频,时长不超过15秒,录制时着警服长袖制式衬衣,分别以普通话、方言在本地地标建筑物前录制(唱词体例:我是××交警××,……。)。报送警官主持人不超过3人,每名警官主持人作品不超过2则。

(四)公益广告:包括音频和视频公益广告。视频可采用人物实景拍摄(抠像)、动画形象、特效等形式制作,时长规格可为15秒、30秒或60秒。音频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时长不超过20秒。(五)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包括文明交通礼仪知识手册、宣传读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书籍(拥有完整版权)等,单本页数10页以上。

(六)卡通动漫:多集、系列动漫、动画片(不少于2集),有故事情节和主体人物形象,故事主线围绕交通安全话题展开,内容健康向上,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每集不超过20分钟。

(七)文学文艺作品:包括剧本、小说、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除剧本、小说外,其他文学文艺作品以音、视频方式报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

(八)新媒体作品:包括利用通过认证的交警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账号传播的长微博、图解新闻、同一主题系列博文等宣传作品。作品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报送时附每幅作品图片、制作单位以及至目前转发、阅读、评论量等简要情况。

四、活动奖项设置

本活动共设优秀组织奖3名,各类作品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自选不少于5类作品参评。

2.于2016年5月25日前上交作品。

3.不能涉及黄色、暴力、政治等非法内容。

4.参评作品注明题目、作者、单位,创作时间、文字说明及联系方式,自留备份。

六、上交及咨询方式:

类 别:

文本类

视频类

新媒体类

联系人:

陈慧琳

杨振杰

林伟鑫

电 话:

15159772972

18250191158

15759890631

邮 箱:

1121890991@qq.com

1039764332@qq.com

240333427@qq.com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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