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2016年暑假,我校开展了以“青春建功新福建·携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目前,活动已基本结束,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常态化开展,校团委将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表彰奖项共3类: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旨在表彰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重点团队。评选条件是: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旨在表彰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或优秀指导教师。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旨在表彰在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努力学习,积极实践,表现出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志愿者。以个人形式和团队形式参加实践的同学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先进工作者采取自荐方式,将由校团委、学生处综合评定产生;申报优秀团队的需是今年参加泉州市“‘五个泉州’ 青春扬帆”和福建省“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申报先进个人的可以是以个人形式和团队形式参加实践的同学,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名额不超学院参加实践活动的总人数的3%。

2、优秀团队申报材料包括:2000字的工作总结(一份),调研报告,申报表(见附件1)。实践总结应包括实践目的、内容、结果、团队心得体会、实践收获等内容;调研报告根据团队项目成果进行阐述,包括课题项目基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可行性对策;活动期间编发的简报,在媒体上发表的活动报道,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对活动的批示、讲话及落实工作、慰问师生的图文材料等。

3、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2000字的工作总结(一份)、申报表(见附件2、3)及参加活动的相关材料。

4、相关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校团委,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联系人:蔡金钗。联系方式:18050812277。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总结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切实深入推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请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审核初评,征集上报工作。特别要把好初评关,确保学生社会实践个人心得体会、调查报告质量。

3、希望各学院团委通过本次评选,宣传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真正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实践后出成果,创典型,学先进。

共青团闽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259999 传真:0595-88911791 电子信箱:bgs@mnust.cn; 闽ICP备09019555-1 ©CopyRight